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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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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检察|邀您“检”阅庐陵检察2024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5-02-18  作者:  新闻来源:庐陵检察  【字号: | |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5年2月15日在吉安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眭小魏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群众满意度保持高位,连续获评“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


一、讲政治、强党性,在学思践悟中为信仰筑基



1
政治建设坚定有力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做实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制定和完善制度23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0件次。

2
理论武装走深走实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0次。持续落实党组中心组每月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交流学习心得体会71人次。

3
党建引领凝聚合力

积极探索“党建+检察护企”“党建+检护民生”模式,先后与先歌(吉安)音响有限公司、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开展党建联学联建活动,全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吉先锋”优秀党员示范岗称号。




二、护稳定、促发展,在践行使命中为大局服务



1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22人。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36人。起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34人。重点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93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82人。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8人,依法办理了三木珠宝”“景福彩印”“多吉米厂”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纵深推进“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偷越国(边)境等犯罪87人。

2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经济犯罪,办理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39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万余元。监督查办井开区某大型药业公司销售人员职务侵占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实地走访、法治进园区等活动20余次,高质效办理非公企业诉求50余件次。持续深化“检侨”合作,协同县委统战部在大丰实业成立“吉安县检侨驿站”,合力保障侨资企业合法权益。

3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强化与监察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实提前介入,对受理的5件职务犯罪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按照“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的要求,扎实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2人。

4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

强化认罪教育和释法说理,超过8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7.7%,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联合县委政法委出台《吉安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办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9件,以“检察之治”助推“社会之治”。




三、惠民生、解民忧,在守望初心中为人民司法



1
倾力办好群众身边案件

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涉民生领域案件176件。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联合公安机关积极开展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18万余元。联合县法院、司法局、残联等单位出台《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50万余元。依法打击和治理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18人,办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修复生态30余亩、清理水面污染20余亩。

2
倾心回应群众法治诉求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各类来信来访80余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实质性化解矛盾20件。贯彻“应救尽救”办案理念,向37名生活困难的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3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8人,对罗某芳强奸、强制猥亵儿童案,从严建议量刑十五年,获一审法院采纳。打造“庐陵·护苗”未成年检察工作品牌,在吉安县工业园西区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基地,积极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帮教和红色帮教64人次。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制发督促监护令12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人次。加大对困难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与市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困难未成年被害人莫某英,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该案被评为吉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四、重监督、务实效,在强化履职中为法治担当



1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

主动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捕、追诉25人。着力提升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提起(请)抗诉4件。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联合公安机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9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6件。

2
精准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坚持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办理民事审判、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有效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充分发挥民事检察促进和解作用,参与民事执行和解10件,依法引导当事人息诉罢访5件。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38件,避免“不刑不罚”。

3
深度做实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充分运用圆桌会议、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机制,44个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自主研发违规占用公租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在全县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清退违规占用公租房住户20余户。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办理城区君山湖、天祥湖等水体治理案件5件,办理效果获省人大、省检察院联合调研组肯定。办理的督促整治君山湖湿地公园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典型案例,并在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案件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




五、提素能、固根基,在争先创优中为检察赋能



1
以素质建设蓄势聚能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62件,占比31.77%。持续开展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3个案例被评为省市典型、优秀案事例,2份法律文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3篇理论文章在省市级刊物发表。优化人才培养体系,组织分层分类培训200人次,开展“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6次,积极培育先进典型,获得各级荣誉21项,2名干警分获省市级“先进个人”“业务能手”,新增2名干警入选省级、市级检察业务人才库。

2
以作风建设正风肃纪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集体和个人廉政谈话40人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共填报64条,有效预防“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发生。

3
以接受监督规范司法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16次。全面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等事项进行监督20次。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7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主要办案数据;加强检律协作,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85人次。






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打好“十大攻坚战”、加快推进“六县六区”建设,奋力描绘中国式现代化吉安县精彩画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
一是坚持政治为先,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凝心聚力。
2
二是坚持质效为要,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定向施力。
3
三是坚持监督为本,在提升监督质效上精准发力。
4
四是坚持能力为重,在锻造过硬队伍上持续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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