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充分彰显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办案质量,主动接受监督,促进社会和谐。吉安县院首次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盗窃案件举行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村民、侦查人员和涉案的当事人,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听证会上,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了听证会纪律,核实了到场人员,主持人向涉案的当事人告知了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对人员组成询问了涉案的当事人是否要求回避。随后承办案件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并重点从法理、情理和社会效果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侦查机关办案民警从案件侦查过程、发案原因、法律适用等角度发表了意见。此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民依次对此案发表了听证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客观、公正、准确,本案犯罪情节情节轻微,具有坦白和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社会危害性不大,作相对不起诉既可以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可以体现人文关怀,这样处理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上都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某不起诉处理,并认为这次听证会对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检察机关主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增强检察干警依法办案、文明执法的意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实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有力举措,保证检察工作的廉洁性,增强检察机关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和程序透明化,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吉安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