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吉安县检察院狠抓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多方面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截止2020年6月份吉安县院共发出检察建议48件,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4件,行政监督类4件,已回复的采纳率为100%,大大的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刚性”。
一是加强检察建议的规范性。主要从明确适用范围、坚持制发原则、规范制发程序着手。首先不滥用检察建议,规范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对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法律监督的才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二是加强检察建议实体的“刚性”。提升检察建议在实体上的质量,对事实、证据、法律依据阐述清楚,对法理讲得透彻,对整改列举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首先是提升检察人员的办案水平,要增强检察建议书中阐述问题的精准性、分析问题的严谨性、释法说理的透彻性、提出建议的可行性。其次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发检察建议不能局限于案卷材料,必须通过查询、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必要的时候应该现场走访、查验等方式查明事实情况,确保提出的检察建议有针对性、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是强化检察建议程序的“刚性”。首先按照规范的制发程序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类型不同,制发程序也不相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研究部门的审核作用,对检察建议书进行法律政策依据、法理根据审核把关,确保发出的检察建议符合法律政策、论证严谨、说理充分、切实可行,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其次从形式上重视检察建议的送达,在送达的时候增加释法说理环节,增加检察建议发出的说服力,使检察建议更容易被接受,为下一阶段有效的督促落实打好基础。
(吉安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