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严某星交通肇事案、钟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2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时
二、召开地点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为了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听证人员佩戴好口罩。
特此公告!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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