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检察院
12309
人大代表联络平台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为民服务中心>>统计总结>>财政信息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吉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四)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八)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九)负责其他应当由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56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50人、工勤编制6人;实有人数51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47人,工勤编制4人;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858.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行政人员工资及绩效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41.37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858.37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41.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78.97万元,较上年增加257.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2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1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0.15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安全支出723.4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0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7万元,较上年增加3.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8.97万元,较上年增加257.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2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1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0.15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858.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行政人员工资及绩效工资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总计149.2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58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电费15万元、邮电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91万元、其他日常公用支出19.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总额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度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8辆,实有执法执勤用车8辆; 照相机及器材1套,多功能一体机1套,复印机4台,通用无线电通信设备1套,视频监控设备1套、电脑一体机55台、笔记本电脑15台、打印机30台、复印机5台、碎纸机7个、投影仪1套、防磁柜2个、空调机30台、电视机4台、业务用房占地6000平方米,办公桌椅板凳若干。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总额3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

 

 

第三部分  吉安县吉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版权所有: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