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研究制定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四)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吉安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开展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地方主管单位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十一)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吉安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
(十二)组织开展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规划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其他应当由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 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办公室。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69人,其中在职人员39 人,退休人员3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414.7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9.62 万元,较2020年增加212.91 万元,增长17.7 %;本年收入合计 1365.14 万元,较2020年增加308.19万元,增长29.2 %。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65.14万元,占 96.5%;结转收入49.62 万元,占3.5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1414.7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14.76 万元,较2020年增加 212.91 万元,增长17.7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五险一金正常调标;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减少49.62 万元,下降10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14.76 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 0万元;经营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0.63 万元,决算数为1414.7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4.42 万元,决算数122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少部分单位自筹,奖金支出以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全部为单位自筹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77 万元,决算数为58.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 %,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费实际数大于预算数,为单位自筹资金部分。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2 万元,决算数为4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4%,主要原因是:实际医保缴存数超出预算数。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25万元,决算数为8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59%,主要原因是:实际公积金缴存数超出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4.76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68.51万元,较2020年增加189.29 万元,增长21.5 %,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调标以及新增名人员的工资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72.59 万元,较2020年增加80.65 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的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67 万元,较2020年减少 7.4万元,下降 9 %,主要原因是享受生活补贴的人数减少以及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15.93 万元,完成预算的45.5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4.22万元,增长36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 万元,决算数为 6.47 万元,完成预算的43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3.56 万元,增长122 %,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次数骤减,2021年恢复正常公务接待量。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0 万元,决算数为9.47 万元,完成预算的47.35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67 万元,增长7 %,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久,维修频率稍高,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6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78 万元,增长139.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省级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6辆车公务车,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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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无项目支出,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今年无项目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