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吉安县人民检察院驻吉安县林业局生态检察室在林业局揭牌正式成立。吉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干民、县林业局局长胡勇出席揭牌仪式。县检察院和县林业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以及县电视台融媒体记者等参加揭牌仪式。
县检察院李干民检察长宣布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吉安县林业局生态检察室正式成立,指出检察室的成立对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局等森林资源保护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森林资源生态保护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提出三点希望:一要提高认识。要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主动作为,做好服务,为经济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加强学习。要相互学习,相互协作,与林业局的同志共同努力,共谋推进,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三要依法履职。要强化与林业局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引导林业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依法打击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举措,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县林业局胡勇局长表示,吉安县人民检察院驻县林业局生态检察室正式揭牌是县林业局的一件大喜事。生态检察室的正式成立对于巩固提升吉安县林业生态优势,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在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在前列大有裨益。一是要积极配合。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参与调研林业发展,加大查办各类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力度,共同营造森林资源发展良好氛围。二是要融合互补。做好林业专业知识与法律知识的融合互补,充分应用到执法实践当中,做到相互支持,信息共享,形成对林业环境保护的合力。三是要积极探索。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探索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健康有序发展。
(吉安县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