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季度,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8件,占比44.44%;业务部门填报10件,占比55.56%。
下一步,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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