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化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有组织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途径
1.信函举报:
①吉安市扫黑办
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崇文路市行政中心
②吉安市公安局扫黑办
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8号
2.电话举报:
①吉安市扫黑办:0796-8220357或17779663405
②吉安市公安局扫黑办:110或0796-8223392
3.邮箱举报:
①吉安市扫黑办:
jasshcebgs@163.com
②吉安市公安局扫黑办:
jagajb@163.com
二、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破坏制度安全,渗透在群众自治组织中,干扰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腐蚀基层组织等黑恶势力。
2.垄断农村经济资源、操纵农村项目工程、侵吞农村集体财产,在乡村振兴、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滋扰、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强行摊派、欺压群众、横行乡里,在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村霸”“乡霸”类黑恶势力。
3.?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在城区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拿硬要、破坏一方治安秩序,专门受雇他人插手纠纷,暴力追债,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街霸”类黑恶势力。
4.非法控制矿产(河砂)资源,操纵矿产(河砂)“采、运、销”市场,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暴力开采等“沙霸”“矿霸”类黑恶势力。
5.非法控制运输市场,强拉客源,抢占货源,欺行霸市,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等“市霸”类黑恶势力。
6.非法控制交易市场,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汽车销售、建筑材料等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收“保护费”“进场费”,职业化“打假”讹诈,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等“市霸”类黑恶势力。
7.非法控制建筑市场,在征地、拆迁、建设、物业服务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寻衅滋事、骗补套补、强揽工程、暴力拆迁,在工地、小区强行供应建材、强装强卸、强收“进场费”等“市霸”类黑恶势力。
8.操纵旅游(娱乐)市场,强迫消费,宰客欺客,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职业化“票贩”讹诈,旅游养老诈骗等“市霸”类黑恶势力。
9.招投标领域内外勾结,非法操纵,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迫他人退出竞标,胁迫他人转标让标等黑恶势力。
10.殡葬领域内外勾结,垄断丧葬用品供应,强迫“运尸”,强迫殡葬服务,强迫交易,欺骗讹诈,暴力收费,非法器官交易,“黑”中介等黑恶势力。
11.医疗系统内外勾结,有组织性医疗骗保,操纵医院“停尸房”“救护车”市场,胁迫殡葬服务,强迫“运尸”,欺骗讹诈,黑医黑诊,匿名就诊,非法器官交易,“黑”中介,职业化“医闹”讹诈等黑恶势力。
12.金融领域内外勾结,欺诈贷款(保险),恶意逃债(退保),“黑”中介,“退保”黑产,各种“套路贷”,暴力催债,非法集资等黑恶势力。
13.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裸聊”敲诈、恶意索赔、网络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负面舆情敲诈及网络谣言生事、假新闻假记者敲诈、实施窃听窃照等涉互联网违法犯罪等黑恶势力。
14.引诱未成年人加入黑恶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侵害等黑恶势力。
15.境外黑社会入境渗透国内,境内外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参与赌博、“电诈”、非法放贷和“黄赌毒”,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
16.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等线索。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人员姓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及证据材料(包括有效网址、链接、网页截屏、网上交易记录、相关APP名称及安装包、相关社交软件账号、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奖励与保护
1.根据相关规定,举报线索经办案部门认定属实,成为定罪量刑依据,国家给予现金奖励。
2.对举报人和举报事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吉安市扫黑办 吉安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