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季度,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9件,占比50%;业务部门填报9件,占比50%。
下一步,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坚决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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