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吉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延伸服务触角,依法保障和促进县域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注重权益保护,全面依法履职。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慎用羁押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护非公企业正常经营。如该院办理的一起非公企业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案,办案检察官积极走访协调,以案释理,最终企业主表示认罪认罚,补齐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和其他经济补偿共计30余万元,取得了农民工的谅解。检察机关依法对企业主作出不起诉处理,企业生产经营也得以恢复正常,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9年8月省检察院、省工商联编发《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该案入选为典型案例。积极参与企业周边治安乱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大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工阻路等犯罪。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强迫交易、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各类犯罪24件25人。
二是注重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加强与县工商联、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沟通联系、信息共享、联合调研等工作机制。先后与辖区工商联召开2次座谈会,组织开展专项调研,走访民营企业5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人次,针对调研收集的问题建议,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答复,不能当场解决的,交由责任部门牵头落实,并做好答复反馈,确保调研实效。设立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在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挂牌设立服务非公企业联系点,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畅通沟通联络渠道,“一站式”提供线索受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检察服务,倾听企业家诉求,收集意见建议,有的放矢研究改进服务保障工作措施。
三是注重风险防控,有效预防犯罪。结合办案,认真梳理研判涉及非公企业案件犯罪特点,深挖企业管理制度漏洞,及时提出针对性防控建议,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印制《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宣传手册,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进行提醒提示,结合走访、调研、座谈发放300余册,受到民营企业家好评。完善“庐陵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依托相关典型案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社会热点事件,适时编发形式多样的微信作品,深度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在预防涉企犯罪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
(吉安县检察院)